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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期待转变的慈善业

发布时间:2008-06-12 浏览次数:3484

       11月20日,《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发布,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慈善事业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开端。 


  据中华慈善总会公布的数据表明,截至2004年底,中国慈善机构获得的捐助总额约50亿元人民币,仅相当于中国2004年GDP的0.0 5%。而美国同类数字为2.17%,英国为0.88%,加拿大为0.77%。 


  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仍旧依赖海外捐赠,中华慈善总会的捐赠物资中就有80%来自海外。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慈善事业,中国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本次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以下简称《纲要》),在减免税收、法律建设及组织指导等多方面提出了目标。但是,按照中国现阶段的情况,一个《纲要》的诞生能解决多少问题还不得而知。 


  体制羁绊 


  根据中国目前的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免除。个人向慈善公益组织的捐赠,没有超过应纳税额30%的部分,可以免除。 


  “目前的税收政策对企业而言,不仅不能带来多少税收减免,还要对限额外的捐赠支付相应的税费,这影响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此前说。 


  更为重要的是,这项优惠规定只有在向得到国家批准的中华慈善总会等12家特定慈善组织捐款时,才能得到。而目前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却有29万个之多。 


  “这种慈善事业领域中的垄断,提高了慈善事业的成本。更严重的是,维持垄断格局,必然会使慈善事业依附于政府,无法变成真正的社会活动,也无法吸引具有企业家精神和公益精神的人士进入慈善领域。使慈善组织无法发育成熟,不能实现专业化。”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邓国胜认为。 


  西方很多富人用自己的名义设立基金会。早在1960年,英国就成立了慈善委员会(TheCharityCom mission),共600多成员,专门负责慈善组织的登记,并对公益信托享有广泛的监督权。任何人都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慈善委员会了解任何民间组织的登记事项及其活动状况。 


  但是在中国,基金会的主办由政府垄断。虽然目前也有很多民间草根慈善组织,并开始鼓励私人建立基金会,不过,仍然设立了较高的门槛。其中最大的障碍是对基金会实行业务部门和登记部门双重管理的规定。 


  比如要设立基金会,在去民政部门登记之前,必须先找到一个主管单位,否则只能登记为企业,这就需要按企业税收规定纳税。虽然便于管理,但在客观上却阻碍了民间慈善力量的发展。 


  富豪为何缺位 


  在贫富差距日渐加大的中国,慈善捐赠或许能成为弥合社会伤口的一剂良药。而慈善机制的真正建立,不仅需要政府的鼓励,更需要捐赠者观念的转变。 


  哈佛商学院的学生们上的第一堂课就是商业伦理学,其中最重要的课题是,企业家如何出色地服务和回报社会与社区。 


  中国虽然有“乐善好施”的传统,但多属于个人行为,没有形成良性的慈善机制。市场经济下富豪群体的集中出现,对慈善事业也并未起到“井喷”效果,其中的种种原因都折射出中国慈善环境的弊端。 


  首先是捐助者对于捐款的流向缺乏信心。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度不够,流程不透明。不断曝光的善款被挪用、甚至基金会本身的丑闻,也让慈善组织的公信度打了折扣,无形中影响了捐助的热情和信心。 


  而群体不安全感,也让富豪们担心惹上麻烦。同时,异样的社会舆论也是富豪们不愿捐款的重要原因。 


  一位富豪曾公开表示要向教育事业捐款,结果遭到了不少人的嘲笑,认为他是炒作,以至于他最后不得不放弃。 


  在邓国胜看来,富豪缺位慈善事业还与目前中国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他们刚刚结束自己的原始积累,在这之前,许多企业家最关心的是怎样增加财富,没有太多的精力顾及慈善事业。 


  现在则要利用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对企业家进行慈善事业的启蒙教育,让他们回馈社会。在美国,捐助慈善事业已经成为风气,而在香港,政府则会给予那些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慈善家以很高的荣誉。 


  除了一部分富人外,很多社会学家、经济学家也纷纷从道义、国计民生和社会前途等角度出发,将慈善,尤其是富豪的慈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赵晓认为,市场经济只有建立在健全的道德或财富伦理与市场伦理的基础上,才如同建立在磐石之上。“否则,我们不知道,哪一天诚信的大厦会倒塌;也不知道,哪一天仇富的心理会演变成另一场暴民政治;我们同样不知道市场经济的自发秩序会不会遭到破坏,从而出现旧体制复归。” 


  观念之别 


  关于财富,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认为:“如果富人死的时候仍然富有,那他死得可耻。” 


  比尔·盖次捐赠给基金会的钱占其财产总额的54%,乔治·索罗斯是68%。而根据美国世纪公司创始人斯托尔斯的承诺,他的捐赠将是他现有财产的271%,也就是说,他的余生要继续为基金会打工。 


  他把5.57亿美元中的绝大部分捐给堪萨斯城的一个医疗中心,还开玩笑说:“当我的孩子们经过那里时,他们看到那座建筑会说,‘那就是我们继承的遗产’。” 


  湖南省慈善总会副会长侯希贵认为,欧美国家的公益文化源远流长,这是残酷无情的市场经济不至于使人们精神崩溃的主要力量。 


  更加私密的原因是,越来越多的富人开始对财富的不良影响有了深刻体会。他们希望子女们既能享受优越的生活,又能避免财富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决定给子女留下相对较少的财富。 

  “如果孩子们有很多钱,以至于不需要去工作,那我们就害了他们。”斯托尔斯说。很多社会研究表明,年轻和富有的结合,可能带来巨大危险。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一项调查证实,与中产阶级甚至低收入家庭的孩子相比,富家子弟更有可能吸毒并患上忧郁症,所以有不少富人干脆不给后代留下遗产。 


  从税收方面来看,由于西方国家的遗产税数额非常高,比如美国就达到了50%,所以很多富豪宁愿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来用作慈善事业。 


  由于捐赠观念不同,中外富人在捐赠形式上存在很多差异。中国富人捐赠的随机性很强,基本上集中在扶危济贫上。因此在非典、洪灾等突发性灾难面前,中国慈善家表现得比他们的外国同仁更加踊跃。事实上,后者的捐赠更有计划性。 


  摩托罗拉(中国公司)把绝大部分捐赠用于建立希望小学,至今已捐赠了20多所;诺华制药(中国公司)捐赠90 0万元帮助中国卫生部制定脑死亡的新标准;而美国棕榈滩公司老板只捐助医学,他成立的基金会专门关注糖尿病和其他疾病的防治。 


    相较之,中国慈善事业,无论是观念、制度的改革还是主、客观环境的改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很难准确地估计出这个过程究竟有多长。也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谁能来引导中国慈善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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